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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十年代当兵时,我们的部队是装甲兵,也就是坦克部队。装甲兵当时的生活费是每人每天七角七分钱,而步兵当时的生活费是每人每天四角七分钱。
也就是说装甲兵比步兵,每人每天多三角钱。那时的猪肉是五角二分钱一斤,我们每天平均每人能吃上一斤猪肉,还能剩下二角五分钱。
一般我们只要不是节假日,每星期都有一次小会餐。这小会餐也很丰盛,也是每桌八个人有十几个菜,鸡鸭鱼肉,牛肉,素菜也有几个。
我们的连长幽默风趣,一到会餐时,他都会笑着对我们说“日他娘啊!一听说会餐,我都提前三天空腹了!”,惹得我们众人哈哈大笑。
当时,我觉得我们连长不过是讲个笑话而已。直到我退伍后,才知道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人。
我们邻村有一个人,油嘴滑舌好吃懒做,人送外号叫懒虫。这懒虫父母都去世了,他一个人单独过日子。他不论是干集体活,还是干私人活,都是出工不出力,磨洋工,混日子,过一天少两晌(上午和下午)。
因为干私人活,有人管饭吃,但都知道他耍滑头,出工不出力,没人愿意请他。但他会主动跑去帮忙,就为混饭吃。既然他去了,谁也不会赶他走,为一顿饭而得罪他。
在这个世上,本来就是人勤劳,嘴也勤劳。人偷懒,嘴也偷懒。不是有一句俗话就这样说吗“勤快勤快,有饭有菜,懒惰懒惰,忍饥受饿。”,劳动果实都是勤劳换来的,偷奸耍滑,只会无吃无穿。
就因为他太懒,口碑不好,四十多岁了也成不了家,谁也不愿意跟着他过一无吃二无穿的日子。
但懒虫有一个习惯,听说村子里谁家有了红白喜事,要有酒席,他都会搜肠刮肚,挖空心思地去参加。若人家一旦答应了他,他不会像我们连长说的空腹三天,但至少这三天他很少吃东西,一旦到酒席上,他会敝开了肚皮去吃。
话说这懒虫,在村子里一次结婚的酒席上,把肚子吃得滚瓜溜圆,他不会喝酒,但喝了一小杯酒,大脑有点麻木,神志也不太清醒。
要问他吃得有多饱,反正他这一次因为喝了一小杯酒的缘故,吃得回去时,走路只能脸朝天上看,若他两眼平视前方,他怕他吃的食物糟蹋了,会自动跑出来。
这懒虫就这样面朝天向家里走去,谁知道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身体竟撞到一个女人身上,遭到那女人的破口大骂“你瞎了狗眼,不看着路,往我身上撞!”。
他刚低头一看,那女人也像他一样挺着大肚子,他想都沒想,顺口说到“啊!你也吃会(指酒席)了!”。他说着话,嘴里“哗”的一声,吐出了一大滩食物,溅了那女人和他一身。
其实那女人可不是吃会(酒席)了,人家怀孕了。[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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