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码卡住了怎么办,验证码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被银行工作人员知道了安全吗
张阿姨是某保险公司VIP对于曾经熟悉的业务员她“交”出了手机和身份证“交”出了银行卡和密码“交”出了验证码“交”出了可识别人脸现在张阿姨悔恨交加案情简介张阿姨是某保险公司多年客户,投保了不少保险产品。近年来,该保险公司推出一项业务,针对投保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A
对于曾经熟悉的业务员
她
“交”出了手机和身份证
“交”出了银行卡和密码
“交”出了验证码
“交”出了可识别人脸
现在
张阿姨悔恨交加
案情简介
张阿姨是某保险公司多年客户,投保了不少保险产品。近年来,该保险公司推出一项业务,针对投保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App软件进行借款。这个业务张阿姨没有需要,但曾经与张阿姨对接的保险业务员陆某倒是留了个心眼。
陆某早在2019年就已经从保险公司离职,但一直和张阿姨保持着联系。2021年2月,陆某从张阿姨那里拿到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下载保险公司App软件操作借款,一共借到了20多万元。

直至2021年6月下旬,张阿姨才在家人的帮助下知悉了借款事宜。其实在陆某操作借款的过程中,张阿姨完全可以发现端倪:
陆某需要下载借款App才能操作借款,如果张阿姨在把手机交给陆某后多留心看看……
借款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向张阿姨发送验证码和有关借款金额的短信提示,如果张阿姨能及时查看……
操作借款时需要人脸识别,如果张阿姨能引起警觉……
发生借款后保险公司会把钱打到张阿姨卡上,然后陆某借机转走。如果张阿姨在交付自己的银行卡密码时能多问几个为什么……

事发后,张阿姨向保险公司主管反映情况,经协调,陆某向张阿姨出具“欠条”,确认了借款事实和数额并承诺归还,之后陆某不知去向。找不到陆某的张阿姨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借款发生在张阿姨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陆某存在疏于监管的过错责任,因此请求法院确认张阿姨的借款合同不成立,由第三人陆某直接向保险公司偿还借款本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阿姨的诉讼请求。

【法官评析】
在这个案件中,保险公司办理交易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保险公司也尽到了善良管理人的一般注意义务,并给付了案涉款项,应认定借款合同成立。
张阿姨作为保险公司的客户,本身就具有妥善保管身份信息、银行卡、验证码等设置不为他人所知以确保交易服务安全的义务,现因其处置不当导致在其环节信息泄露,存在管理过失;陆某于2019年离职,而案涉交易发生于2021年,张阿姨擅自将空卡及密码交付给陆某等行为存在轻信过失;案涉借款的流程界面中均标注明确为保单借款业务,且此后的验证码以及短信提醒中也均明确标明办理的业务内容,张阿姨疏于查看,扩大损失,存在注意过失。据此,法院驳回了张阿姨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张阿姨应另行向陆某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或主张权利。
【法官提醒】
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然张阿姨陈述其因年龄原因对于网络、App等不熟悉,但就一般同龄老人而言,不难做到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不轻信销售、业务人员的自述身份和说辞;注意查看业务操作的名称和手机提醒等,在案涉如此长时间的跨度中,张阿姨均未有所察觉,显然存在过错。
本案也是对老年人维权敲响的一次警钟。老年群体积累财富不易。现在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虚假宣传数见不鲜,除依赖相关机构加强监管外,老年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须提高,事前积极管理好其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密码等,提高反诈意识;事后积极与家人沟通,及时报警寻求法律途径,尽快挽损。
来源:长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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